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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07:30·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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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丹东,一男子租房40天以上,房东因查水费的人进不去房间,他联系该女子时看到自己被拉黑,随后房东进屋一看惊呆了。
原本,这房子子房租是850,男子交了850块钱押,和租户签完合同后后,该女孩就入住了,没看到,入住没几天,男子就向房东借钱。
房东说:第一次借70,第二次借10块,让他交电费就22块,也是我垫付的。
当天,房东来查水费,进不去房子,联系该女子时才得知自己被拉黑,随后进房间看到全部电器已经不见,损失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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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通社交工具发现,该男子在11月27日已买机票前往北京游玩去了。房东目前尚未报警打算起诉。
发现这一幕,真的是不可思议,这是女孩真的把房子成为自己的了,兜里就骗来的五千块钱必须坐火车去成都旅游,男子这心真大呀![捂脸]
从民事诉讼的视角来讲,涉事男子未经房主同意,私自处理、变卖房产内的家电等设施系统,并且放弃当地前往海口旅游,不仅违背了协议承诺,构成违约行为,同样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186条要求,因当事人一方的赔偿行为,损害他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伤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分担违约责任以及侵权责任。
可以看出卖掉房东电器去旅游,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法律确定要求受害方有选定的物权,其可以选择赔偿责任,亦可以选择侵权责任。
在这些状况之下卖掉房东电器去旅游,房东赵女士既可以基于诉讼侵权,也可以以赔偿为由,要求涉事男子承担相关处罚责任。
看起来这个女孩的人生窘迫以及急需用钱,也许已到了山穷水尽已经能够借到钱的地步,思想太单纯了。
租房卖掉房东的电器,这也算是“奇人”了,押金850,而退还的单价只是850,这是精心策划的预谋,把房东的电器全卖掉,已超过了诉讼案件的标准,跑是跑不掉的,旅游完回去,就有地方呆了,不用租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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