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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事件引网络红人推手调查学生水军月入可达千元

从2004年“芙蓉姐姐[微博]”的照片疯传网络开始,十年间,和郭美美相似,很多网络红人的走红,都与其幕后推手密不可分。郭美美事件其实是网络推手及一手策划的。“所…

2014年8月6日讯,郭美美又“红”了。然而这一次,她红的方法不再是自觉制造话题。

来自北京警方的消息显示,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非法贩毒罪被河南市警察局城关大队依法诉讼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前,郭美美走红的幕后推手“立二拆四”(真正姓名为杨秀宇[微博])但是指控持械抢劫罪、非法经营罪被刑拘。而法院在这次对郭美美的调查中得知,不论是作秀红十字会,还是郭母配合法院调查时,网上发生的“郭母连夜从中国飞出国”的传言,都证实有幕后推手进行网上热炒。对此,警方还在调查中。

从2004年“芙蓉姐姐[微博]”的图片疯传网络开始,十年间,和郭美美相似,很多网络红人的走红,都与其幕后推手密不可分。

一些公司专门炮制网络红人

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在新浪博客等网页公然炫富其奢侈生活,并称自己是美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上产生轩然大波。

郭美美事件可能是网络推手及一手策划的。(以下简称尔玛公司)便是郭美美事件的幕后造假者。

据报导,尔玛公司曾长期使用低俗手段包装多位欲出名的姑娘,助其成名。如“中国第一无底限”暴露车模干露露[微博]等。

公司创办人“立二拆四”和骨干人员“秦火火”本身亦是网络红人。

“秦火火”本名秦志晖,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在京就职过知名的华艺百创企业和尔玛中国。

“立二拆四”本名杨秀宇,吉林省保定市七道江镇人,大学学历。“天仙妹妹[微博]”、“封杀王老吉”等在网络成功走红的角色、事件,让杨秀宇获得众多度的此外,也遭到非常多的“口水”和质疑。

2010年,杨秀宇开设了尔玛成都、尔玛北京和尔玛宁波等分公司。据其供述,尔玛公司创立7年来,毛利润超过1000余亿元,纯收入有数百万元之多。

“所有的网络热点事件和网路红人,是民众热哄、门户网站盛行、传统媒体跟风所产生的。”“立二拆四”曾声称,“只有做到传统媒体跟进,推手才算是及格。”

2009年底,“凤姐”爆红,很多观众称赞她在炒作。一家名为“首席网络运营策划机构”的官网公开宣布:“凤姐”是它们捧红的。

该网站一位名叫孙建业的中年人坦言,2009年11月,他们接到罗玉凤[微博]的电话。“我们之前推出的‘最牛求爱男’,比较轰动,‘凤姐’看到后,就打电话给我们,希望炒作她自己。‘浪兄’就对她进行了策划和包装。”

孙建业口中的“浪兄”,本名杨军,创意总监,“成名作”是2005年的“天仙妹妹”。

在“浪兄”看来,炒作网络红人是有套路的,大都按照这种一个传播链条:“进军论坛、BBS、社交网页、门户网站及社区报道——传统媒体跟进,大体量跟风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众多度,赢得广告商关注。”

灰色利益链

虽然热闹的网络红人,背后都有商业利益的驱使。郭美美拍影片,凤姐代言游戏,“天仙妹妹”代言景区……网络红人背后的推手们郭美美 网络推手,自然从中受益。

“坏名声只是名声。”郭美美如是说。

据“浪兄”介绍,在策划“凤姐”之初,他们就已与北京一家整形医生谈好,“不过鉴于前期该医院打了退堂鼓,这才又找到了上海这家学校。没有商业利益,我们是不会做的。”

据“立二拆四”介绍,推手公司的盈利,主要源于于用户所支付的推广成本,其次得到事先承诺的网络红人广告和冠名分成。推个人的费用大约在30万以上,如果要推企业,则是十几万至几十万不等。除去成本,毛利有百分之二三十。

郭美美事件引网络红人推手调查学生水军月入可达千元

对于参与者,论坛、网站和水军同样也得到回报,一方面是点击率和流量的降低,另一方面,还可得到额外的回报。在此现状下,网络推手行业在不断演进发展。

此外,大大小小的推手公司已经大约有上千家,其中的佼佼者已渐渐由散兵游勇向企业化正规运作转变。

在网络红人身上“下注”,同样有不菲的回报。“天仙妹妹”的走红,为昌都藏族彝族自治州的旅游经济产生30%的增长。

再以凤姐为例,当噱头人物作为社会话题,就可以考量植入广告,或冠名产品了。收入大约被当事人和公司五五分成。

有舆论曾猜测,凤姐征婚事件后的一个月,幕后的网络推手收益30万元。

处在这个利益链条最底端的,则是网络水军。

严斌,郑州某大学教师,“从军”10个多月,他说,自己曾参加多起炒作,每月平均工资二三百元。周边学生还有“从军”的,收入每个月三四十元到一千以上不等。

在策划人毛某看来,目前市场上的网络推手分为两个层级:底层和高端。

真正底层,即指网络推手和幕后策划公司、想被包装成名的人都缺少资金。

真正高端,即是网络推手和幕后策划公司除了有钱有能力,而且也有舆论资源。他们可以直接利用门户网站的编辑或贴吧版主推出贴子,不用雇佣“水军”即可使其在某段时间一直置顶,然后她们主动打电话给电视台报社等传统媒体相熟记者,跟进报道。

“包装网络红人前,我们虽然要确立一个将近20轮的新闻宣传周期,而且需要绞尽脑汁策划另类的新闻视角以刺激记者的新闻敏感。只有公布率下降了,网络红人才能吸引更多顾客出钱请她做活动。”毛某说。

然而,毛某表示,芙蓉女儿和“天仙妹妹”是网络红人中的奇葩,“芙蓉几乎是网络红人的典范、常青树了,但除去给自己策划团队的钱外,她必须赚不了好多钱,只会经常这么不温不火起来。而天仙妹妹代言某景区的成本是200万,这也创下网络红人的总额纪录。”

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

2013年8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生产传播谣言等非法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序幕。“秦火火”、“立二拆四”和尔玛公司其它两名成员被北京公安抓获。

现在4月17日,秦志晖涉嫌恐吓、寻衅闹事一案公开审理。秦志晖因犯伪证罪,判处有期监禁三年;犯聚众持械罪郭美美 网络推手,判处有期监禁一年六个月。最终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与“秦火火”、“立二拆四”同日被法院民事拘留的,还有另一网络红人傅学胜。傅学胜涉嫌伪造的造谣有“副区长贪污20多亿、包养10多名妻子”、“中石化女处长接受‘非洲牛郎’性贿赂”等。

与此类热衷炒作最终被绳之以法的推手不同,第一代网络推手陈墨很早就做出了“上岸”的决定。

陈墨原名邢念庆,曾炒作“芙蓉女儿”、“二月丫头”、“流氓燕”等多位网络红人。他并不回避自己早期炒作的低俗:“2005年前后,大家对炒作还没有多大概念,而且也没有精力、能力去搞‘优质的东西’。让芙蓉姐姐摆S形拍照,就是想娱乐大家,塑造想‘抽她’的觉得。”

有业内专家声称,很多网络事件,无论是企业或者推手都讳莫如深,这也导致一些网络推手把有名的案例纷纷往自己头上揽。这个陷入灰色地带的市场十分匮乏,不仅没有管理,也缺少规则。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首次证实,已在重点新闻官网和主要商业网页关闭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开始思考和推进“网络实名制”。

一负责人高峻指出,实名制也是在肯定程度上抑制了“出格”的行为。他声称,网络推手是一个工业,他们生产的是眼球经济,本质上讲就是没有枷锁的广告,“不受相关司法条例的束缚,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

在他看来,最合理的应对之道是,设立网络推手“不报复、不背叛、不欺骗”的情形底线,那些行走在道德和法律边缘的“人造热点”才能再次消失。

同样是在2010年,有媒体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北京市警察局公安处电话知道到,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来完善和监管网络炒作行为。对此,北京网络舆论协会马晓霖呼吁:需整治网上炒作,除了有公司自律、行业自律,还需要有法律的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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